10月17日,走近中山舰遗址,邂逅马鞭草格桑花千日红,自助烧烤,摘桔子挖紫薯摘蔬菜钓鱼,江夏美食摄影休闲乡村游 特别说明:本次活动为纯休闲游,对装备无特殊要求,适合户外活动即可,由于休闲游报名人数较多,14号前报名者,每人赠送2斤桔子(或红薯、紫薯),为了回馈广大会员,每人可额外采一些千日红做花茶哟。为了提高应答效率,报名参加活动前,请大家先花点时间将活动帖子认真阅读2-3遍,看帖子效率肯定比直接问要快,对不,由于很多朋友不会跟帖报名,所以实际报名人数往往大于论坛显示人数,报名可以先占坑,用“待定”表示,将根据实际情况提醒大家打款,车位将根据打款先后顺序进行排序,名额有限,先到先得!报名时请备注上上车点!!O(∩_∩)O谢谢 集合地点:2015年10月17日,08:00武汉剧院(循礼门地铁E出口往永清街方向300米)
08:20 千家街天桥(中山路大东门公交站)(纽宾凯和汉口银行之间,武商量贩大东门店对面)
报名时请备注上车点,请勿迟到,O(∩_∩)O谢谢!!!
乘坐交通:包车 活动地点:江夏 集合时间:2015年10月17日 早上08:00(严禁迟到,过时不候) 报名截止:2015年10月16日下午15点或活动名额提前满员
个人物品: 着装无特殊要求,适合运动的鞋子衣裤,带足够的水,适量水果,可自带喜欢的烧烤美食,一次性碗筷(烧烤碗筷消耗较大,建议自带一部分),垃圾袋(处理活动产生的垃圾),最后温馨提醒,请爱护花花草草哟O(∩_∩)O~ 公用物品:急救包,手台,团队旗帜,口哨等 面向对象:所有户外运动爱好者 人数限制:38人(希望大家诚信报名,谢绝放飞机和空降,活动人数低于33人或天气变化,则活动取消或改期) (2014年同期相片)
难度指数:休闲游 活动乐趣:★★★★★ 报名联系:一剑逍遥 TEL:15391502686,QQ:1091567202 报名方式:1.可以用QQ小窗报名或者手机,格式为:网名,真实名,拼音名(生僻字比较多,买保险用),手机号码,身份证号,上车点,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,短信发送到15391502686或QQ1091567202一剑逍遥。
(注:报名结束后,严禁私下换人,有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活动组织者,替补者由于没有购买保险,出现意外情况只能自负,望大家理解O(∩_∩)O~)
领队教练:一剑逍遥 活动 Q群: 328720538 组织单位:武汉驴友之家户外俱乐部 活动费用:130元/人
(1.2米以下小孩不占车位,费用50元/人,1.2米以上为成人价) 【10月14日前报名者每人赠送2斤桔子或红薯或紫薯,三选一】
费用包含内容: 1、车费:一日往返高级空调旅游车费用 1、无午餐:生态园自助烧烤午餐(含食材,炉具,烧烤调料/炉/份,超出调料5元/份) 2、保险:1日保额15万户外保险,60万领队责任险 3、游玩:恒河生态园门票,摘桔子费用(试吃免费,带走需按时令价结算),羽毛球,乒乓球,KTV,亲子乐园免费 4、其他:其他公共开支,司乘食宿等
烧烤说明:炉子押金100元,烧烤结束后退还。5人(不含)以下使用烧烤炉需另付30元/个,5人以上至8人以内提供炉具1套,以此类推,大家可以自由组队,每套炉具免费提供:1个烤架、一把刷子、3个餐盘、油、盐、孜然粉、辣椒粉各一份,外加调料按5元/份收费,自助烧烤不限时间段,但是不烤后及收烤炉,不可重复烧烤,另外不可浪费,不提供打包且不可外带。
费用不包含:行程以外的费用,个人其他开支! 自费部分:橘子3元/斤 (农庄里面岔着吃,带走按斤称) | 钓鱼 12元/斤(钓鱼竿可租,也可选择钓鱼套餐,30元的鱼竿送30元的鱼)
时令蔬菜瓜果(秋葵,红薯,柚子,紫薯等)按时令价格算 |
支付方式: 淘宝网店支付:http://shop66726331.taobao.com (建议此项优先,可以避免网银转账的手续费和付款延迟等。付款之前请先咨询,流程:拍下对应的款项,可以自由组合几个宝贝,付款,卖家发货,确认收货即可完成预付) 招商银行(东湖支行):6214 8502 7008 1638 (户名:聂进) 工商银行(汉北支行):6212 2632 0200 2874 807 (户名:聂进) 建设银行(和平支行): 6217 0028 7001 7417 914 (户名:聂进)
注明:因为活动报名人数比较多,网银付款朋友请备注上名字,银行柜台或者ATM转账的朋友可以多打几毛或几分,方便区别。 【退款政策及说明】:
周边一日游活动凡是报名付款后,因个人原因需退出活动的,首先请自行寻找替补者,当然组织方也会尽力帮忙,如果实在无替补者,则需按照下列标准向组织方支付损失费:出发前5天及以上(不含活动集合日,以下同),可全额退还活动费用;出发前4日至2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%,出发前1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%;出发当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0%。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织方的实际损失,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织方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,不予赔偿则保留司法追偿的权利。组织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,如无特殊情况,会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3-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。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,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,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,按出发当日退出活动相关约定处理。 为了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和活动安全,如无特殊情况都要求大家参加全程活动。但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。离队前则需签署书面的离队脱团协议,离队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。 出游过程中,如产生退费情况,退费项目以团队协议价为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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